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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看杨澜事件背后的商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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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22:46: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能对“明星代言”一棒子打死



我从不避讳自己是杨澜的粉丝。杨澜用自己成功经历塑造了正面、知性、大气、健康的女性形象,不仅受到女性尊重,也受到包括我在内的广大男同胞喜欢。一句话,杨澜是个很阳光的女人,而她的公司也恰巧冠之以“阳光”二字。

但最近与杨澜扯到一起的,却不是太阳而是月亮,是她代言的洗涤剂品牌“蓝月亮”被怀疑含有荧光增白剂,可能危害人体健康。与各种汹涌网络流言相伴,公共形象一直健康的杨澜被推上风口浪尖。

其实,“明星代言”这种广告形式,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存在。这些年,明星代言频频惹麻烦,恰恰说明市场监管不力,而不能单单归罪于代言本身。他们代言的产品,不少拥有国家驰名商标,获得过国家及省部级奖项,是各地的拳头产品。因此,出了问题不能本末倒置,只盯着陷入“代言门”的明星,而是应该查查这些荣誉背后有没有问题,是什么土壤使鲜花变成毒草。否则,这些事件最终只会沦落成为闹哄哄的娱乐新闻。

明星是公众人物。但他们是人不是神,他们不是专业人士,他们没有质检能力,就其甄别水平而言,并不比普遍消费者高多少。而且谁也不敢保证,这些产品永远不会出问题。因此,在规范“明星代言”行为时,应划定代言产品范围,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同时,应明确有国家质量检验证明的产品,出了事应由相关部门负责,而不能归罪于代言人。这些规定,既可以使明星更加规矩,不会逾越雷池,为几个钱去搏自己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给监管部门上了“紧箍咒”,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问题产品的出现。

作为消费者和网友,对类似事件也要长点心眼,等真相大白时再下结论不迟。更不要情绪化,被别有用心的商家左右,稀里糊涂当枪使。 “蓝月亮”事件前后,还发生过与杨澜有关耐人寻味的两件事:一件是所谓希望工程“诈捐”之事,另一件是所谓“杨澜因身陷风波退出央视晚会”。事实证明,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假新闻,但通过网络放大,已对杨澜形象造成伤害。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杨澜代言“蓝月亮”品牌后,产品销售额大幅跃升至行业领先,这种种事件不排除竞争对手通过蓄意抹黑伤害杨澜形象,从而达到削弱“蓝月亮”市场份额目的。网络黑雾之严重,是我们善良的网友所不能想象的。

总之,“明星代言”是一处风景线,但要用自己的眼光去欣赏,去评判。对“明星代言”现象,我们也要宽容一些,平和一些,用规范解决伴生的问题。虽然这样做比武断取缔,一棒子打死要麻烦得多,但也科学见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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