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部分省份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 根据国家有关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精神,为吸引优秀学生读师范,鼓励优秀青年当教师,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在部分省份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 报考条件
■ 符合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招生计划 ■ 2012年,北师大采取直接招生与入学后选拔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享受免费教育师范生。 ?
直接招生。为重点助推西部基础教育崛起,2012年北师大主要在西部和中部部分省份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具体见各省招办公布的志愿填报相关信息)。 ?
入学后选拔。 为选拔职业信念坚定、乐教适教的优秀新生接受师范生免费教育,我校2012年招生将在个别省份(见省招办公布信息)实施“免费教育师范生入校选拔”试点:入学一个月内,经学生个人申请,学校专家组考核合格者即可转为免费教育师范生,其余新生作为非师范生在原录取专业学习; 为鼓励有志青年读师范做教师,同时为非师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在新生入学二年内,非师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提出转入免费教育师范生申请,通过专业二次选择,经学校考核,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转为免费教育师范生。 招生程序 ■ 填报志愿。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北京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专业。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按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 高考录取。参照《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中录取原则部分的相关条款执行,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签订协议。 被我校师范专业直接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须同时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免费教育师范生入校选拔”试点省份的考生,在入学一个月内,经自愿申请,学校择优选拔转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由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上签字后,协议即生效; 非师范生在入学后,通过专业二次选择转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由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上签字后,协议即生效。 享受待遇 ■ 在校四年学习期间,享受免费教育(即免缴学费、住宿费,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400元)。 ■ 享受免费教育的师范生,同时可享受学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履约方式,免费教育师范生: ■ 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不少于十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 ■ 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 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考核录取。在职学习修满规定课程学分,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